界面新闻记者 |
2025年4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一案。张平被控受贿4772万余元,已当庭认罪悔罪。
公开简历显示,张平为汉族,1964年8月生,湖北南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张平毕业于贵州省安顺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科政教专业,后成为贵州有机化工总厂党校教师,1992年成为中共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干部。从那时起,他在纪委系统工作多年,曾任贵州省监察厅副厅长、贵阳市纪委书记。2014年底,他专任贵阳市委副书记,两年后调往安顺市,当选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7年4月,张平重回纪委系统,担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2018年2月担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平还曾担任贵州省纪委监委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2023年5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张平出席会议提到,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认真清理门户。
2024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张平被查,同年10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根据通报,张平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张平还被指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深度“捆绑”,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1月,张平被提起公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上半年至2023年12月,被告人张平利用担任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贵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2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平的刑事责任。4月17日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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