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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浙银罚决字〔2025〕10号、11号、15号)引发市场关注。公示表显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反洗钱方面的重大违规行为,被处以195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财通证券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不仅公司受到处罚,相关责任人也未能幸免。时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吴某霞、时任合规总监申某新,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4万元和4.1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施行,这是自2007年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财通证券此次被罚,也是新《反洗钱法》施行后,证券行业较早因反洗钱问题受到处罚的案例,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近年来,证券业反洗钱监管持续加强,大额罚单频现。2024年10月,、证券就因类似违规行为,分别被罚款395万元和349万元。在这样的监管态势下,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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