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最高检举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也是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格局。“我们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各级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童建明介绍,2024年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等制定实施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庭前会议两个规程,规范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工作。会同公安部制定实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持续推动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9万余件,追加逮捕1万余人、追加起诉5万余人。健全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对提请、决定或者裁定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1.8万人次。
同时,最高检加强跟进监督和上级检察院接续监督,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加强同级监督。完善虚假诉讼监督机制,督促依法纠正虚假诉讼6000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800余人。
童建明还介绍,最高检会同最高法院健全再审检察建议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出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00余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6万余人。
此外,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牵引,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机制。童建明介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10年来,履职范围涉及14个法定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余万件,其中2024年立案办理15万余件。最高检正在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新起点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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