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被罚45.2万元:因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等 老雅霜 V管理员 /2025-02-13 20:24:04/2阅读/0评论 0213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2月13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452000元。 徐某(时任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赵某(时任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任某帅(时任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邢家河支行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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